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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垃圾桶 08-1-2 15:15

小白领买别墅无力还贷 法院审理曝公司捂盘内幕

[size=14px]借贷170万无力还贷成被告 房产公司致函法院主动要求当被告未果  


  一对收入普通的白领小夫妻洪亮和夏云,竟然借贷170万元用于买别墅,后因不能及时归还贷款而被银行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洪亮所在的公司突然致函法院,主动要求成为被告。日前,徐汇法院对这起蹊跷的借贷纠纷作出判决,洪亮、夏云被判令共同归还银行本金及罚息170万余元。  


 [b] 小白领“买”大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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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过而立之年的洪亮是本市浩瀚房地产公司的职工。2005年3月2日,他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洪亮向银行借款170万元用于购买位于莘奉公路上的全幢别墅[color=blue][url=http://www.home77.com/newhouse/index.asp][color=blue]房屋[/color][/url][/color],借款期限自2005年3月2日至2035年3月2日。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贷款规定计算。贷款抵押物就是洪亮购买的、属于他和妻子夏云共同共有的这套别墅。  


  银行方面称,贷款合约签订后,银行按约向洪亮发放了贷款,但洪亮夫妇累计六个月以上未能按时还款,故请求法院判令洪亮夫妇归还借款本金165万余元及利息损失等,如两被告不能归还贷款,则由银行处分抵押的房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房产公司“焐”[color=blue][url=http://www.home77.com/newhouse/index.asp][color=blue]楼盘[/color][/url][/color]  [/b]


  原来,浩瀚公司几年前在沿莘奉公路一带开发了一批别墅。公司对楼盘的销售前景十分看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公司别出心裁地决定先自行“买”下这批楼盘,等到房价“捂”高了再出手。为了顺利获取贷款,公司要求员工个人代替公司“买下”别墅,并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至于还贷等事宜则由公司解决。


  岂料商场风云难测,浩瀚公司因投资线过长,资金链一度断缺,无法按时还贷。而洪亮等公司员工虽然与银行签了贷款协议,是名义上的借款人,但因为与公司有君子协定在先,故办完手续后就再也没有过问贷款的事情。直至今年,这些员工纷纷收到银行催款单甚至是法院的传票,才回想起这笔“陈年老账”。根据贷款协议上的约定,当初向银行签约贷款的员工一个个都成了被告,他们不得不将事情报告给了公司,要求公司从幕后站到台前来。  


  为了替公司“营造”楼盘销售火爆景象,员工竟然被告上法院。获悉此事后,浩瀚公司主动致函法院,称员工洪亮的借贷是公司行为,真正的被告应该是浩瀚公司,建议银行重新起诉,将公司列为被告。由于银行方面只认个人不认公司,且浩瀚公司对于其和员工的内部约定也未能充分举证,故法院未予采纳。  


 [b] 法院判令夫妻还款[/b]  


  就这样,洪亮夫妇硬是坐在了法院被告席上。庭审中,夫妇俩一脸无辜:“我们没有借款,这179万贷款不是我们借的,都被公司拿走了,这套别墅实际上也是由公司控制的。”洪亮称,他作为浩瀚公司的员工,当初是在公司的逼迫和欺骗下才在借款合同上签的字,公司保证不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任何影响,承诺所有后果都由公司承担。而妻子夏云则表示,她对借款的事情一无所知,而且这笔借款也从未用于双方的家庭生活。  


  法院认为,鉴于洪亮夫妇对借款合同及放贷凭证上签字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且从未要求撤销过借款合同,因此与银行之间成立了借款关系。银行已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洪亮夫妇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size]

如果爱请深爱 08-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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