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我在
东莞政府网站向相关部门提交的建议,其中有一部门的答复是:关于入户的问题,请打
电话咨询公安局。打
电话咨询公安局,公安局说超生罚款不够五年不能入户,我又问,去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入户,今年为什么就不行了呢?公安局只说从03年开始就这样,然后不再解释什么。可事实上,去年超生处罚后不够五年也可以入户。
我是一名普通的外来打工人员,在塘厦镇已经工作了十五年并在塘厦镇购买了商品房。在这里,我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大专毕业证,并且在这里考取了中级职称。在这里,我和我先生认识结婚,小孩也在这里出生在这里读书。本来希望一家人能在这里安心工作,但却因超生罚款不够五年不能
办理入户的规定,让我的希望落空。
现在塘厦镇已经明确规定,超生被处罚后不满五年的人员,不能办理户口迁入。而我在去年年底时在东莞政府网站上咨询东莞市公安局时,东莞市公安局明确回覆:我市暂无超生处罚不满五年不能迁入的规定。我又咨询过东莞市计生办,东莞市计生办答覆说,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第48条规定,对超生人员,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录用调进和迁入。
我的疑问是: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是从200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可实际在办理
购房入户时,直至2007年底前,一直都没有执行超生人员要罚款五后才能迁入的规定。因此,我恳请政府能够体谅一下我们的难处,在已经取消了
购房入户且规定入户要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情况下,对我们这类人员实行特事特办,暂时不再执行超生罚款不够五年不能迁入的规定,让我们赶上
购房入户的未班车。否则,对同样的超生罚款不够五年的人员,已经办理入户和没有办理入户的人员之间是不公平的。又或者,对执行超生罚款后能否入户的时间,以超生行为是否发生在2007年底前东莞正式执行超生罚款不够五年不能入户的时间为准(2007年底虽有文件却未执行),超生行为发生在2007年底前的,由于当时实际执行的政策是超生处罚后即可以入户,则继续执行超生罚款后可以入户的政策。又或者,有本科毕业或是中级职称人员,只要有东莞人事局提供的证明且超生已经处罚并在当地入户了的即可办理入户,而不受超生年限的限制。(因无干部身份,虽有中级职称也无法通过人才引进办理入户)
我办理入户,主要是想把小孩留在身边教育,让小孩长大后也能对社会有点贡献,而不是因户口问题而留在老家,让小孩缺少父母的教育而成为社会的负担。
我真诚地恳请东莞政府以一颗宽容的心,来接纳我们这类人群。
另外,我一老乡,在东莞
投资开厂有十几年了,本想以
投资名义办理入户。他去年去咨询相关部门时,告诉他只差一个超生小该的罚款单就行了。(他小孩虽是属于计划外生育,但在当地没有罚款)为了办理入户,他回老家去求别人对他进行罚款,结果他今年拿到了罚款单,再去咨询入户问题时,计生办说:因罚款单是今年开的,也要再等五年才能入户。他气得都说要办移民,他说办移民国外都没有入户东莞这么麻烦。

报料人:jane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