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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非常无奈 于 6-11-2008 15:15 发表 校長另有一事請教,我那套房當時買入時是叫我家姐代我簽買賣合同和用她名義供樓的,如以我現時那棟樓未確權又未辦得房產証的情況下,可否於現時轉回我的名下,或有何其它方法呢?
原帖由 非常无奈 于 08-11-6 15:15 发表 校長另有一事請教,我那套房當時買入時是叫我家姐代我簽買賣合同和用她名義供樓的,如以我現時那棟樓未確權又未辦得房產証的情況下,可否於現時轉回我的名下,或有何其它方法呢?
原帖由 信論無言 于 7-11-2008 11:00 发表 根據現時房產買賣政策,買房未足5年而賣出的,會徵收20%所得稅。有關部門會予以估價。 轉名 = 買房 如果沒有特別原因,建議在取得「房產證」後5年,到時再安排有關安排做轉名手續。同時必須支付其他各項費 ...
大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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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村村民
原帖由 信論無言 于 08-11-7 11:00 发表 根據現時房產買賣政策,買房未足5年而賣出的,會徵收20%所得稅。有關部門會予以估價。 轉名 = 買房 如果沒有特別原因,建議在取得「房產證」後5年,到時再安排有關安排做轉名手續。同時必須支付其他各項費 ...
原帖由 非常无奈 于 7-11-2008 11:32 发表 其實以我的情況來說,現時只與裕徫簽了一份賣買合同,和那份公証書,帝豪這方面應該尚未向東莞房管局正式備案(有蓋章的那份文件) 在這情況下其實在這時刻未取房地產權証前應可作出更改,只是帝豪內部辦理
原帖由 ckmc 于 08-11-7 13:48 发表 無奈兄,會否於確權時己把合約資料上交政府,那裏難攪了。若政府部門未有記錄,也許可要求重辦合同再公証,從而更改户名。
论坛元老
原帖由 平凡人 于 08-11-6 15:03 发表 无奈兄,你的題問現回應如下: 1. 投票人現場投票必須提示證明他確是業主身份(業主證)確認後才填寫。 2. 如投票人已在所居住的單位或信箱內收到選票,那就不用到場投票(每戶只可投票一次, ...
kwan
原帖由 冬青 于 08-11-7 17:57 发表 平凡人兄,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如有業主現在不能回帝豪,請問如何取到選票和如何投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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