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房 | 二手房 | 租房 | 业主论坛 | 我要团购 | 家居风水 | 地产沙龙 | 专题 直播 日记 | 博客 | 预售证 | 数据中心

发新话题
打印

是业主的就要近来看:七嘴八舌话丽阳

是业主的就要近来看:七嘴八舌话丽阳

 

七嘴八舌话丽阳:中惠丽阳时代管理处通过招聘,过来了一名保安,由于接受不了金钱的考验,他对公款起了贼心,他偷走2000元的公款,由于发现的及时,才把钱追了回来,没有造成损失后果也不太严重,2000元虽然不是大数,但已经构成了盗窃,但该保安也承认了一切,认错态度也比较好,按理说这事交到派出所处理就可以了,但做为保安队长的XXX却上前踹了他一下,后果可想而知,十几个保安一拥而上殴打该保安,切把他打的遍体鳞伤,我不懂法律,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释:该保安队长是否有权利去打人??顺便问一下,物业管理处是否有责任???
没有权利打人,有权利移交给公安部门,
我爱我夫.我爱子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